第一章 釋論題、論主、譯者
觀所緣緣陳那菩薩造
三藏法師玄奘譯
注 釋
觀所緣緣論:觀,觀察、觀照,系指以佛法之正智觀察,非是以肉眼觀察,此即能觀;而其所觀者即所緣緣。何謂所緣緣?
所緣──為識之所緣,亦即為識所緣之實境,或識所緣之對象。在此指五境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。
緣──此緣即因之義,亦即能生識的諸緣,或能助識生起的諸緣。此諸緣有四種:
1、親因緣──簡稱因緣;亦即是種子;亦即諸識生起最根本之所依。
2、等無間緣──又稱次第緣、即心法之作用,念念相續無間,前念滅時,法爾自然能有引生後念之力,令念念不斷,此作用稱為心識生起之等無間緣。無間者,無間隔之義;以眾生心中之念,念念相續不斷,如無間隔,無一剎那沒有念起,念念沒有間斷,故稱無間。故起信論雲: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,以從本來,念念相續,未曾離念,故說無始無明。以無始無明力所牽引故,令眾生念念相續,念念無間,是故生死相續不斷;而前念滅這一件事,便用來作為後念生起之緣,因此前後念得以密相銜接,無有間斷,所以將這種能令前後二事相接沒有間斷的緣作用、現象、功能稱為無間緣。等是指將前念與後念看成是個別獨立的兩個單位,並且是相等的,故稱為等。又,除了阿羅漢臨涅槃的最後一念中的心、心所法外,一切眾生的心心所法於任何時刻皆有等無間緣之作用亦即:前心能引生後心,令念念不斷;這是因阿羅漢若欲入涅槃,即起滅盡定,而以此定力壓伏其心心所法,令不起現行,故其最後心即不起等無間緣之用,因而得以不再引生後心,故畢竟不再生起心心所法,因此才說生死斷,不受後有,此即阿羅漢入有余依涅槃前,先禁斷等無間緣而入涅槃之行相。可見這等無間緣對生死相續,乃至輪回不斷的重要性。
3、所緣緣──簡稱緣緣;即諸識所緣、所取之境緣色等五境──換言之,若以現代哲學之語詞言之,所緣緣即是諸識所認知的對象;而這些對象,諸外道人以及有部中人都認為是外在實有的;而佛正法則指出:這些看似外在實有之境,其實都是諸識自所變的相分,所以所緣緣並非心外實有之法,而是內識之所變現之境。
4、增上緣──即六根及其它心心所法,凡對於諸識之生起,能產生輔助功能的,都稱為諸識生起的增上緣。
這四緣,簡言之,即是諸識生起的四個條件緣。此四緣為大小乘之所共說。又,這之中,親因緣是主因,亦即是因;其它三者都是助緣。而於三個助緣中,等無間緣及增上緣是內緣內在身心中之助緣,而所緣緣則是外在之助緣。茲表解如下:
那麼觀所緣緣論的主旨究竟是什麼呢?一言以蔽之,即是論主教行者觀境非實有,因為五境不實,唯識所變,是識的相分,故五境並無實自體。五境即五塵: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。其次,論主又為何於四緣中,唯獨教觀所緣緣?這是因為現前的五塵境界,凡、外、小乘之人愚惑不了,妄計以為是心外實有之法,因此而對之起愛憎、取捨之想,從而引生貪瞋癡等諸惑。現在論主以正理教觀:此五塵本體,既非凡外所說的心外實有之極微原子──物質最小的單位所成,亦非眾極微和合一相而成。如是觀了,更以正智觀察:心外實無一法為識所緣之境心外並無所緣緣,此識所緣者所緣緣,唯是自識所變的相分,此理甚明。然而,作這樣的觀察有何用處?答:這就是修行正理正智的緊要處:既然五識所緣的五境,只是自識所變的相分,又無實自體,那麼為何行者於五塵境,還要妄自生起愛憎取捨、貪瞋癡慢呢?豈非是自心取自心,又生諸心?因此,作如是正觀,則能斷自心惑,破我法二執。故蕅益大師雲:此則破我法二執之神劍,斷煩惱妄想之利斧。
附及,如是可知,唯識一學,雖富眾多有系統、及精確的名相與論說,但其旨仍是為了修行;亦即:一切唯識法相、名相之知解,最後是要導引歸於修斷之用,其意不在於提供所謂知識分子一種頭腦的體操,或思惟論辯的奢侈品,或僅只在於知解、記誦一些名相,或徒慕其很科學、很有系統、很精確、是一門很高的學術學問,因而捨本逐末。
其次,以因門來分析本論此中略去似能破門:
1.似能立門──本論中首先敘述凡外依於極微與和合二種計著所立之論,實是似能立門,並非真能成立其宗。
2.真能破門──論中其次舉出何以極微與和合二論,俱是非理,而破斥之,故是真能破門。此是破邪。
3.真能立門──非理既破,即顯正理,而闡明內色如外現等正義,確立正理,故是真能立門。此是顯正。
蕅益大師贊本論雲:此皆由陳那菩薩,以根本智證真現量,故能以後得智而立真比量,以開示曉悟後世之人,名之為論。又教誡諸行者雲:吾人讀此論者,正應藉此正教為正量,而於二六時中,恆於五塵如理觀察,了知無心外之極微物質,亦無心外之和合相。一切所見、所聞、所覺、所觸,惟是自識所變相分,即此為識所緣,且即此助生於識,如是觀者,是名大乘唯心識觀之初門。
析而言之,整部唯識學的主旨,是教人如何作唯心識觀再唠叨一句:並不是在搞名相的;而唯心識觀的要旨在於:觀一切法唯識變現。然而這唯識變的觀法又可分成兩方面:一、能變之識,二、所變之見分與相分。今陳那菩薩之觀所緣緣論,正是教從所變的相分之五塵境來著手作觀。若觀了、確定、證入所變的相分所緣緣不實,實系唯識所變,即得悟入唯識之旨。以五境粗顯、易觀,故以修唯心識觀而言,初心者易於入門,是故觀所緣緣為初心作唯心識觀之上妙法門。
以上為解釋論題。以下解釋論主。
陳那菩薩造:陳那,梵名Dignaga,義為童授或域龍。公元五、六世紀時人佛滅後一千一百年頃,生於南印度案達羅國一說香至國,屬婆羅門種姓,為印度佛教因明論之集大成者。初習外道,又入小乘犢子部;後師事世親菩薩,研習大小乘教典;且曾從一密教阿阇梨受學明咒,深得秘法,故是顯密圓修者。後至烏荼國修習禅定,辯才無礙,折服諸多外道,且由於與尼夜耶學派辯論而著稱於世。曾於那爛陀寺講授俱捨論、唯識諸論及因明學說。後受案達羅國王之供養,並欲受其所請而證阿羅漢果,幸得文殊菩薩之勸誡與啟示,乃起廣度眾生之心,因而撰著因明正理門論、集量論等論典,並弘宣瑜伽師地論。
陳那菩薩所著有關其師世親菩薩的大作俱捨論之論述、以及其它大乘唯識之著作頗豐。他在認識論Epistemology方面,就心王與心所而立三分:見分、相分、自證分,史稱為唯識學之三分家。自古以來,此三分法便與安慧菩薩之一分法自證分、難陀論師之二分法見分與相分,與護法菩薩之四分法見分、相分、自證分、證自證分,並稱於世。
此外,大師更於因明學方面有卓越的貢獻,系因明學之集大成者,始創新因明,由於九句因,而最初確立因之三相,且改五支作法宗、因、喻、合、結為三支作法宗、因、喻,變古因明之歸納法為演繹法,因而造成印度論理學因明學上劃時代之新裡程,從而被尊為中世紀論理學之父,或新因明學之始祖。
大師之因明學及唯識學之著作甚多,於義淨所著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中列有八論,而漢譯大藏經中現存有九部共九卷:
1.掌中論,義淨譯。
2.解卷論,真谛譯,與前同本。
3.觀所緣緣論,玄奘譯。
4.無相思塵論,真谛譯,與前同本。
5.取因假設論,義淨譯。
6.觀總相論頌,義淨譯。
7.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圓集要義論,施護等譯。
8.因明正理門論,玄奘譯。
9.因明正理門論,義淨譯,與前同本。
陳那菩薩的因明學說之繼承者,為暨門弟子商羯羅主菩薩;護法菩薩亦為其法系之紹繼者。以上為解釋論主。
三藏法師玄奘譯:三藏法師,通達佛法中經律論三藏之法師。法師,以佛法自修並教他之比丘僧。玄奘,公元六○二─六六四年,留學印度十九年,譯出經論七十五部,一三三五卷,為佛教重要之譯經師。譯,翻譯,指從梵文翻成漢文。